CSS 字型
CSS 字型屬性允許你為字型設定各種樣式,如文字的字型系列,大小和粗體,變體等。
字型屬性
在 CSS 樣式為文字內容的字型提供多種特性,如: font-family
, font-style
, font-variant
, font-weight
和 font-size
。以下部分將逐一介紹這些屬性中的每一個。
字型系列
font-family
CSS 屬性允許你設定字型系列名稱和/或通用姓氏的優先順序列表所選元素的文字內容。
該 font-family
屬性可以包含多個字型名稱作為後備系統。列出你想要的字型,然後列出第一個可能填寫的字型(如果它不可用)。你應該用通用的五個字型系列來結束名單- , serif
、sans-serif
、monospace
、cursive
和 fantasy
。字型系列宣告可能如下所示:
p {
font-family: "Times New Roman", Times, serif;
}
注意: 如果字型家族的名稱超過一個單詞,它必須用引號引起來,像 Times New Roman
、Courier New
、Trebuchet MS
等等。
要了解有關常用字型組合的更多資訊; 請檢視網頁安全字型。
字型樣式
font-style
屬性設定元素的文字內容的字型樣式。
此屬性的可能值為: normal
, italic
或 oblique
。
p.one {
font-style: normal;
}
p.two {
font-style: italic;
}
p.three {
font-style: oblique;
}
注意: 乍一看,傾斜和斜體樣式看起來都是一樣的,但是有區別。italic
樣式使用斜體版本的字型,而另一方面,oblique
文字只是普通字型的傾斜版本。
字型大小
font-size
屬性設定元素的文字內容的字型大小。
有幾種方法可以指定字型大小值,例如關鍵字,畫素或 ems。
用關鍵字設定字型大小
通過在 body 元素上設定關鍵字字型大小,你可以在頁面上的其他位置設定相對字型大小,使你能夠相應地在整個頁面上輕鬆地向上或向下縮放字型。字型絕對大小使用以下關鍵字之一指定 xx-small
, x-small
, small
, medium
, large
, x-large
, xx-large
。
使用以下關鍵字之一指定相對大小: smaller
, larger
。
用畫素設定字型大小
當你需要畫素精度時,以畫素值(例如 12px,16px 等)設定字型大小是一個不錯的選擇。但是,結果可能會在瀏覽器中有所不同,因為它們使用不同的演算法來實現類似的效果。
body {
font-size: large;
}
h1 {
font-size: larger;
}
p {
font-size: smaller;
}
以畫素定義字型大小不是很容易訪問,因為使用者無法從瀏覽器設定更改字型大小。例如,視力有限的使用者可能希望將字型大小設定為大於你指定的大小。因此,如果要建立包容性設計,則應避免使用字型大小的畫素值。
提示: 可以使用縮放工具在所有瀏覽器中調整文字大小。但是,此功能會調整整個頁面的大小,而不僅僅是文字。
用 Em
設定字型大小
em
單元是指父元素的字型大小。
em
值的大小是動態的。定義 font-size
屬性時,em
等於應用於元素父級的字型大小。
如果你 font-size
在 body 元素上設定了 20px,那麼 1em = 20px
和 2em = 40px
。
如果你沒有在頁面上的任何位置設定字型大小,那麼它是瀏覽器預設值,可能是 16px。所以,預設情況下 1em = 16px
,和 2em = 32px
。
h1 {
font-size: 2em; /* 32px/16px=2em */
}
p {
font-size: 0.875em; /* 14px/16px=0.875em */
}
警告: IE6 和 IE7 不接受誇大調整太大和太小的文字的。(在釋出前測試)。
使用百分比和 Em 的組合
在所有瀏覽器中實現類似效果的解決方案是 font-size
為 body
元素設定預設百分比。一種流行的技術是將 body
的 font-size
設定為 62.5%
(預設 16px
的 62.5%
),相當於 10px
或 0.625em
。
現在,你可以使用 em 單位為任何元素設定 font-size
,用一些具有易於記憶的轉換,比如 px
除以 10。值通過這樣子如 10px = 1em
, 12px = 1.2em
, 14px = 1.4em
, 16px = 1.6em
等。請參閱以下示例:
body {
font-size: 62.5%; /* font-size 1em = 10px */
}
p {
font-size: 1.6em; /* 1.6em = 16px */
}
提示: 在全球資訊網聯盟(W3C) 中建議使用 EM 或百分比(%)值,以創造更強大的,可擴充套件的佈局。
字型重量
font-weight
屬性指定字型的粗細或粗體。
font-style 屬性的可能值是: normal
, bold
, bolder
, lighter
, 100
, 200
, 300
, 400
, 500
, 600
, 700
, 800
, 900
和 inherit
。
- 數值
100
-900
指定字型粗細,其中每個數字代表比其前身更深的權重。400
跟normal
是相同的,700
跟bold
是相同的。 bolder
和lighter
,是相對於繼承字型的粗細,而其他的值是絕對字型權值。
p {
font-weight: bold;
}
由於大多數字體僅以有限數量的權重提供; 通常它們只能以正常和 粗體顯示。如果字型在指定的重量中不可用,則將選擇最接近的可用重量的替代品。
字型變體
font-variant
屬性允許文字以特殊的小型大寫字母變體顯示。
小型大寫字母跟正常的大寫字母略有不同,其中它的小寫字母看起來跟相對應的大寫字母的較小的形式相同。
font-variant
屬性的可能值是 normal
, small-caps
和 inherit
。
p {
font-variant: small-caps;
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