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申請 - 第 1 部分
在 Haskell 中,可以部分應用函式; 我們可以將所有函式視為採用單個引數,並返回該引數為常量的修改函式。為了說明這一點,我們可以將功能括起來如下:
(((plus) 1) 2)
這裡,函式 (plus)
應用於 1
,產生函式 ((plus) 1)
,它被應用於 2
,產生函式 (((plus) 1) 2)
。因為 plus 1 2
是一個不帶引數的函式,你可以認為它是一個普通的值; 但是在 Haskell 中,函式和值之間幾乎沒有區別。
更詳細地說,函式 plus
是一個新增其引數的函式。
函式 plus 1
是一個將 1
新增到其引數的函式。
函式 plus 1 2
是一個將 1
新增到 2
的函式,它總是值 3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