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式 - 功能和子程式
函式和子程式與模組一起是將程式分解為單元的工具。這使程式更具可讀性和可管理性。這些單元中的每一個都可以被認為是程式碼的一部分,理想情況下,可以單獨編譯和測試。主程式可以呼叫(或呼叫)這些子程式(函式或子程式)來完成任務。
函式和子例程在以下意義上是不同的:
- 函式返回單個物件 - 通常 - 不改變其引數的值(即它們就像數學函式一樣!);
- 子程式通常執行更復雜的任務,它們通常會更改它們的引數(如果存在)以及其他變數(例如在包含子例程的模組中宣告的那些變數)。
函式和子程式統稱在程式名下。 (在下文中,我們將使用動詞 call
作為 invoke
的同義詞,即使在技術上,call
ed 的過程是 subroutine
s,而 function
s 則顯示為賦值的右側或表示式。)